“鋪面租約到期后,我嚴格按照合同規定及時進行了騰退。但內蒙古摩迪商業管理有限公司(摩迪公司)卻以各種理由拒絕退還5000元商鋪押金?!?月24日,鄂爾多斯市東勝區的尚女士向記者反映?! ?/p>
據尚女士介紹,2022年8月,她同摩迪公司簽訂《商鋪租賃協議》。協議中規定:摩迪公司將位于鄂爾多斯市東勝區鄂爾多斯東街15號北國新天負一層摩迪地下街E—023號鋪出租給尚女士用于經營裝飾畫和飾品擺件。合同簽訂后,尚女士在繳納商鋪租金的同時,向摩迪公司一次性繳納5000元押金。合同期限為2022年8月16日至2023年11月16日。押金將于商戶合同終止,撤場完畢并驗收合格后45個工作日退還。
“2023年11月合同到期后,我按照摩迪公司要求撤場。當我申請退還押金時,摩迪公司卻以各種理由拒絕退還。這已經過去幾個月了,公司不僅拒絕退款,相關負責人也拒絕接我電話?!鄙信繉τ浾哒f。
4月25日,記者多次嘗試,電話聯系上摩迪公司相關負責人周女士。她告訴記者,摩迪公司拒絕退還商家押金是因為商家在經營過程中存在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
“如果認為商戶在經營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摩迪公司應該拿出證據。在討要押金過程中,我曾多次索要商戶違反公司規定的證據,但摩迪公司始終無法出示。摩迪公司在無法出示相關證據的情況下拒絕退還押金,是霸王條款?!鄙信空f。(記者 張弓長 記者 范亞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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